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、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
2024-08-26
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、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以及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,“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”将与各地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对接,通过调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。为做好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、信息更新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对象及有关要求
(一)采集对象。佛山市内会计人员,具体包括:
1.具有会计专业技术(含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、正高级)资格的人员。
2.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。
(二)采集要求。信息采集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,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;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;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进行信息采集。
二、关于会计人员信息更新及调转
(一)根据《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》(2019年第11号)的要求,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,及时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。特别是今年计划在我市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,请务必在考试报名前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(https://kj.czt.gd.gov.cn)或通过“广东财政”微信公众号点击“政务服务”栏目中的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”登录进行信息更新。
(二)佛山市会计人员已在外省进行信息采集的,请尽快办理跨省调转,并更新会计人员信息,以便后续顺利进行报名工作。
三、相关工作要求
各区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、更新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,多渠道多方式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,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及时完成信息采集、更新工作。
四、咨询电话
佛山市财政局:83381225
禅城区财政局:83203351
南海区财政局:86229326
顺德区财政局:22835586、22326095
高明区财政局:88828473
三水区财政局:861680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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